困难学生认定 要体现人文关怀

日前,教育部等6部门发布《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与2007年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相比,新发布的意见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过去,一些学校在认定贫困生时,往往热衷于公开“竞选”,动辄要求家庭贫困的学生当众演讲,由全班同学进行投票,得票高的才有资格得到助学金。这种做法的初衷固然为了追求公平公正,防止人为造假,但在客观上对当事学生的自尊造成伤害。有的学生表示,自从在同学面前讲了自己最羞于启齿的家境后,常常觉得抬不起头来。还有的学生虽然家境贫困,却不愿当众“揭伤疤”,便索性放弃申请助学金,这显然有悖于扶困助学的初衷。

事实上,在大数据时代,靠诉苦比困认定贫困生既不应该也没必要。高校通过与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完全可以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情况。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既是对于学生尊严和隐私的保护,也是对于高校完善认定工作的倒逼。如何在不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的前提下,认真做好认定及公示程序,高校管理者还要拿出大智慧。

此外,另一些针对贫困生的“隐形歧视”问题,同样值得关注和解决。一直以来,人们对贫困生总有一种思维定式,认为过省吃俭用、节衣缩食的苦行僧般生活,才是贫困生应该有的样子。有的地方要求学生购买笔记本电脑不能被认定贫困生,有的学校规定学生在食堂用餐一顿超过多少元钱,将被取消助学金资格……贫困生也有正常消费的自由,不能仅仅因为领取了助学金,就不能买作为学习工具的笔记本电脑,改善伙食也有了罪恶感。

此次意见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原则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将“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纳入其中,对于做好认定工作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各高校在执行中应当从人文关怀角度出发,充分尊重受助学生感受,保障合理消费,为其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