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针对近来发生的多起校车违规超载事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正在着手完善相关的管理规定,并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整顿校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正规校车 车身喷涂醒目标志

    据自治区教育厅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在3月10日西部英才学校校车超载事件发生后,自治区教工委、教育厅已经要求相关部门摸清事实、严肃整顿。针对民办学校屡次发生违规的问题,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正与交警部门等相关单位联合进行严肃查处,查处内容包括对拉萨市所有学校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及驾驶员开展校车安全技术及驾驶员资质审查,对不按规定进行车辆技术检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立即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强制报废,对不符合准驾车型的要严禁其驾驶校车接送学生等。同时,还将对登记在册、符合校车规范准予运送学生的校车车身喷涂统一、醒目的标志。

    生活用车 接送学生将依法查处

    据悉,从2006年起,我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已连续下发过多份关于学生乘车交通安全的文件。经过几年的施行,这些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公立学校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西部英才学校的校车是以‘生活用车’登记的,按照规定,生活用车不可以接送学生。”该负责人说,对于部分民办学校不按照法律法规,私自用生活用车接送学生的行为,他们正联合交警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据了解,正在审议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已列出如下条款:专门用于接送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的客车,应当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校车应当保持安全技术性能良好,专车专用,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5年以上与准驾车型相符的安全驾驶经验。

    这位负责人说,西部英才学校的校车超载事件发生后,自治区教育厅已责令拉萨市教育体育局立即对西部英才学校校车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一旦不符合规定,将依法进行处理。另外,还要求拉萨市教育体育局对拉萨市民办学校进行全方位整顿,在对民办学校年审过程中严把审核关,对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及时叫停,待整顿具备办学条件后才能继续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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